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古树名木司法保护,3月11日,潼南区人民法院、五桂镇人民政府在五桂镇高碑村联合开展金丝楠木保护活动,并挂牌设立“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五桂山金丝楠木古树群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潼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龙建强,潼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增祥,潼南法院塘坝法庭庭长杜长城,五桂镇党委书记蔡章连、五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彭治勇,五桂镇人大主席施展等参加活动。
活动伊始,塘坝法庭法官独玉洁结合古树名木保护的典型案例向在场群众科普了古树名木相关知识,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群众最为关注的树木砍伐和森林资源保护问题进行答疑解惑,详细讲解了危害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以及常见易发的破坏环境入罪入刑行为,引导在场群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用法律筑牢生态屏障,用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随后,潼南法院与五桂镇党委政府在高碑村村委会开展了座谈会。会上,双方就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合作机制,进一步升级打造金丝楠木旅游及生态保护基地、古树商业化繁育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开展了座谈交流。
下一步,潼南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加自觉树立现代化环境资源审判理念,做深做实能动司法,坚持多方联动,多措并举,以司法护航生态文明,为辖区古树名木构筑司法“保护盾”,以法治之力守护古树长青。